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陽分行網點款箱押運、銀行智能行為預警及110聯網報警服務維護項目、現金尾箱寄庫項目
單一來源采購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20日
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陽分行網點款箱押運、銀行智能行為預警及110聯網報警服務維護項目、現金尾箱寄庫項目擬進行單一來源采購,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名稱:
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陽分行網點款箱押運、銀行智能行為預警及110聯網報警服務維護項目、現金尾箱寄庫項目
二、擬采購貨物或者服務的說明
1、押運項目:滿足公安鈔幣運送相關制度要求;押運服務操作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進行,并遵守主管行政機關的有關管理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服務的真實信息,包括公司的類別、資質、保安員的等級和素質狀況、提供服務的種類和效果以及所收取的費用等。對甲方提出或詢問的有關問題,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給予明確的答復;乙方應針對甲方委托押運服務內容制定《押運方案》,并經甲方審定,作為合同附件。《押運方案》需包括乙方提供押運服務的操作規程及要求、保安人員(押運員、調運員和駕駛員)崗位職責及勤務紀律、緊急情況處置方案及措施、服務質量承諾、相關聯系人及電話等內容;乙方押運途中發生意外事件,應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押運物品安全,并及時與當地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取得聯系,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甲方;乙方應定期向甲方征求意見。對甲方提出的服務質量的意見、建議,應認真進行匯總、分析和研究,有針對性地制定改進方案和措施,并及時向甲方反饋改進方案、措施及效果;乙方保安人員資格條件應符合《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6號)、《保安服務操作規程與質量控制》(GA/T 594—2006)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
2、110及智能分析項目:滿足公安對邵陽分行轄內網點及其它場所智能行為預警系統及110聯網報警系統要求,安全防范標準按照相關國家標準(國標)及各級公安機關要求(地標)進行的系統設計、設備安裝、數據接入及后期維護。 智能行為預警及110聯網報警系統應嚴格遵循《報警運營服務規范》(GA1383-2017)、《銀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以及公安部門和銀監部門的相關法規與標準;供應商需免費將報警信號接入至甲方總行,同時并確保各網點報報警信號能夠有效傳遞至屬地公安機關;關于智能分析系統,應滿足《銀行業金融機構智能分析預警系統安全防范要求》(DB43)標準中智能分析系統相關要求,我行對地標報警值守服務有權進行業務復核及檢查;供應商需按月提供服務我行網點的地標報警服務報告,報告內容包含各網點警情信息、處置信息、分析報告、設備運維情況等內容;根據《報警運營服務規范》,供應商需將甲方網點報警相關信息、數據、資料及時歸檔;供應商需按月提供服務我行網點的報警服務報告,報告內容包含各網點警情信息、處置信息、分析報告、設備運維情況等內容;ATM機保險(智能分析系統需購買);網點保險(110報警系統需購買)
3、寄庫項目:滿足公安金庫相關制度要求;保證庫房符合安全要求,庫房采用庫中庫的建設模式,安裝堅固的專用金庫門,且符合金庫動、靜態安全防范要求;乙方負責對甲方尾箱的全權管理,包括早晚頭寸尾箱的交接;乙方負責金庫內物防、技防建設,安裝高清晰探頭監控系統,保證庫內無監控盲區,并實行每天24小時守衛值班;乙方應合理配置庫房管理員,對管庫員的思想品德及職業技能進行嚴格審查,應是政治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作風正派、身心健康的人員;乙方工作人員按約定的時間到崗開門和關門,做好接送款箱的準備工作;乙方在與甲方辦理尾箱交接時,甲方須查驗保安公司提箱員的身份證明,并確認其身份后,方可予以交接,不得隨意將尾箱交給不明身份的人,尾箱交接時雙方應在監控下進行驗箱、驗鎖、清點尾箱數量,雙方簽字確認,若尾箱及鎖具有破壞痕跡或尾箱沒有上鎖、加封簽的,乙方有權拒收;甲方有權向乙方了解押運員、提箱員的身份、行為表現等情況。當乙方押運員、提箱員崗位發生變化,須提前2天以文件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押運服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和金庫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有關問題等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乙方管庫人員因自己的瀆職行為或勾結他人作案而造成甲方寄存的重要物品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瀆職行為人處分直至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其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一旦發生搶劫、盜竊、丟失、侵害、火災、意外等案件事故,乙方值班員在向公安機關報警的同時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負責人到場處理。
三、擬定單一來源采購供應商的名稱
邵陽市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四、采用單一來源采購的理由
本項目為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陽分行網點款箱押運、銀行智能行為預警及110聯網報警服務維護項目、現金尾箱寄庫項目,鑒于本項目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獲得,故本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的采購方式。
五、發布媒介:發布媒介:“長沙銀行官網”、“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本項目相關信息以“長沙銀行官網”為準。
六、公示期限:自2024年12月20日至 2024年12月27日止,共計5個工作日。任何供應商對采用單一來源方式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向采購人和招標代理機構以書面形式實名反映。
七、采購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名稱、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采購人: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濱江路53號
聯系人:焦先生
電 話:0731-84305631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中投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萬家麗中路一段469號華雅國際財富中心9樓906室
郵 編:410000
電 話:0731-82255989
聯 系 人:劉勁荑、譚晶晶